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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塞立奈索、希维奥、Xpovio
适应症塞利尼索联合地塞米松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是指导患者合理使用塞利尼索(Selinexor)的重要信息,其制定基于临床研究和患者个体化需求。不同适应症下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频率有所差异,用药时需严格遵循医生的指示,确保最大程度发挥药物疗效。
塞利尼索(Xpovio)通常每周使用两天,并与地塞米松联合服用。用药需遵循医生的指示,每次服药建议在同一时间进行。医生将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治疗周期和具体用量。此外,用药需用一整杯水送服,不要压碎、咀嚼或分开药片。
(1) 联合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XVd)
推荐剂量为每周一次,每次口服100mg,选择每周第1天服用,直至病情恶化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同时需联合以下药物:
硼替佐米每周第1天皮下注射1次,连续4周后暂停1周。
地塞米松每周第1天和第2天口服20mg。
(2) 联合地塞米松(Xd)
推荐剂量为每周两次,每次口服80mg,于每周第1天和第3天服用,同时与地塞米松20mg共同服用,直至病情进展或毒性无法耐受。
对于患有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患者,推荐每周两次,每次口服60mg,选择每周第1天和第3天服用,直至病情进展或毒性反应无法耐受。
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及血液化学指标,同时注意体重、营养状态和液体摄入量。治疗的前三个月需更频繁地监测,以评估是否需要调整药物剂量。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反应,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恶心与呕吐:若症状较轻,继续用药并加入抗恶心药物;若症状严重,暂停用药,症状缓解后可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腹泻:轻度症状时继续用药并提供支持性治疗,若症状加重需暂停用药,待症状缓解后可降低剂量再服用。
体重下降与厌食:当体重下降超过10%时需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治疗,待体重恢复后再降低剂量重新治疗。
低钠血症:当血钠水平低于130mmol/L时,应暂停用药并进行支持性治疗,待钠水平恢复后可降低剂量继续用药。
疲乏与眼毒性:如出现持续疲乏或眼部不适,需暂停用药,并在症状缓解后降低剂量再服用。
患者需确保治疗过程中摄入足够的液体和热量,必要时可静脉补液。此外,为预防恶心和呕吐,建议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服用止吐药,如5-HT3受体拮抗剂等。若漏服剂量,请在下次正常服药时间继续服用,不可在当日补服。如果服药后不久出现呕吐,不要补服剂量,而应等待下一个规定服药日再服用。
这种服药指南的详细说明为患者安全有效地使用塞利尼索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帮助医生根据患者个体化情况优化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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